澄考办发〔2013〕8号
澄城县目标责任考核领导小组办公室
关于提报2013年度目标责任考核指标评分标准的
通 知
各有关部门: 为客观全面、真实准确的反映和检验各镇、县直各部门、各双管单位一年来的工作实绩,根据《澄城县2013年度目标责任考核评价实施办法》,现就提报2013年度目标责任考核指标评分标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 一、提报依据 1、县委办、政府办《关于印发澄城县乡(镇)和县级部门2013年度目标责任考核指标的通知》(澄办字〔2013〕27号)。 2、县委办、政府办《关于分解落实市上下达我县2013年度目标责任考核指标任务的通知》(澄办字〔2013〕24号)。 3、各镇、各部门职能范围内的目标任务。 二、提报责任部门、内容及分值。(见附表1、2、3) 三、几点要求 1、各单位要结合部门职能和工作实际,对照县委、县政府下达的年度目标责任考核指标,合理设置评价要点、评分标准,确保能准确衡量、真实反映各镇、各部门年度目标任务完成情况。 2、各单位要确定专人负责,严谨细致地提报评分标准,做到简明扼要,表述清楚,便于评价,易于操作。 3、各单位提报的评分标准,必须经单位主要领导审签、盖章后,于附件(点击下载):
1.各镇2013年度目标责任考核指标评分标准及评价部门
2.县直部门2013年度目标责任考核指标评分标准及评价部门 3.双管单位2013年度目标责任考核指标评分标准及评价部门